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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多长

2024-02-0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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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流程是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审查起诉后立案等。

  一、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多长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房屋强拆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时效一般为六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流程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流程:

  1.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3.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4.开庭审理。

  5.作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期限

  三、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条件是什么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条件如下:

  1.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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