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的判定可从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方面来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
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
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
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是:
1.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步骤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责任的索赔流程是:
1.首先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
2.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等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出来后,当事人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民事赔偿事宜;
4.也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5.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机构确定要赔偿后,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患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具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