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立案后就可以刑事拘留。拘留时间一般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诈骗罪的构成行为有如下的: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诈骗罪的办案流程如下:
1.立案;
2.侦查;
3.侦查终结后,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提起公诉;
5.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