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名下的房子分配的方式如下:
1.由男方全额出资或者由其继承、受赠时指明其所有的,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是其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2.由夫妻共同出资、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分情况判决归属。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均分房产。
2.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保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1.夫妻离婚房屋析产并不需要交税。
2.房屋析产就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的协议书,将共有房产的这一财产进行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