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
1.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肇事逃逸赔偿的标准是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八种情形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