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进行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递交申请书;
2.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3.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4.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被认定为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需要下列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标准适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伤残鉴定标准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