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婚姻状态变更,一般到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
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变更婚姻状况的时间需要一个工作日。
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相关的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找法网提醒,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需要的证件如下:
1.将未婚更改为已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2.将已婚更改为未婚,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3.将已婚更改为丧偶,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