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期间涉案房产不一定可以抵押,在诉讼期间涉案的房产如果被查封的,或者产权不明的,房屋是不能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5.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6.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房产抵押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