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的分割,添加姓名这种行为应当是是一种赠予的行为,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婚前房产进行公证的程序是:
1.准备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婚前房产公证费收取标准根据公证项目的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通常可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2.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3.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