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犯罪认定的标准如下:
1.欺诈方存在欺诈的故意;
2.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
3.当事人因欺诈方的欺诈行为签订了合同;
4.当事人因签订了欺诈合同而遭受了损失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伪造合同。
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他人的财物。可以是伪造合同,直接套取他人财物;也可以是先伪造一份合同,并用此合同引诱他人与之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2.货物引诱。
欺诈方利用一些单位或个人急需某种紧缺或畅销商品的心理,谎称能提供诸如钢材、汽车、铝锭、彩电之类的紧俏商品,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这种打法使欺诈方伪装成供货方当事人实施的。
3.盗用、假冒名义。
4.虚构主体。
欺诈方伪造营业执照,虚构企业名称、资金、经营范围等,采用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未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物。
5.谎称专利技术引诱。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欺诈在我国立案调查的流程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
4.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