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持刀抢劫判刑是: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嫌持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客体要件,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占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抢走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涉嫌持刀抢劫罪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