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毒品种类一般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找法网提醒您,毒品犯罪的特征包括: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