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条件是:
1.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批准征收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2.非法批准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3.非法批准征收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收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分别或者合计10亩以上的;
5.非法批准征收其他林地20亩以上的;
6.其他标准。
1.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悔罪表现;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