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怎样分割

2024-01-04 18: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婚姻家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分割方式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分割,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管辖区的法院申请判决分割。

  一、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的财产怎样分割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诉讼时效原则上为3年。且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议离婚后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

  三、事实婚姻财产分割什么时候下来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在六个月内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婚姻家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233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婚姻家庭律师团,我在婚姻家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