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食品罪的处罚量刑:
1.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造成他人身体健康遭受严重危害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他人死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满足下列要件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有非法牟利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
4.客观方面即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追诉时效是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