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判刑的标准是:
1.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既遂的,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应缴税额1-5倍罚金;
2.走私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找法网提醒您,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要具备以下要件: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纳关税额较大的行为。
1.犯罪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
2.自动投案的目的是向司法机关坦白自己的罪行;
3.犯罪人应当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