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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有哪些

2023-11-29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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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是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向被拆迁人送达决定书等。强制拆迁主要文件包括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笔录等。

  一、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有哪些

  强制拆迁的合法程序有:

  1.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

  3.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好被拆迁人最后一次说服工作;

  5.张贴强拆公告;

  6.实施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主要文件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

  2.裁决调解笔录和裁决书;

  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

  4.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

  5.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货币补偿资金证明;

  6.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货币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货币补偿资金的监督使用证明;

  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强制拆迁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可以实施强制拆迁的情况如下:

  1.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

  2.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3.被征收人未按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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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迁的法定程序?在司法强迁强制执行预案是什么?
法律分析:强拆需要的法定程序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拆除的程序一般先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责令当事人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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