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劳务人员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劳动案件是立案后45天内结案,疑难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也就是最多60天出结果。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找法网提醒您,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