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权利义务的规定:派遣单位具有如实告知劳动者派遣事项、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向其支付劳动报酬等义务;而劳动者相应的享有获得参加赔偿、获取报酬的权利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
1.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2.工作地点;
3.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4.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5.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6.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7.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8.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9.经济补偿等费用;
10.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11.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12.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劳务派遣合同的订立注意事项有:
1.派遣合同应当载明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4.派遣单位应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