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欺诈的立案标准的界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区别如下:
1.行为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以夸大事实或者虚构部分事实的方法,谋取利益。刑事诈骗则是以非法占有目的来骗取他人财物;
2.民事欺诈行为存在于广泛的民事行为,刑事欺诈则一般不是以民事行为为基础进行民事行为以外的行为;
3.侵害的对象不同。民事欺诈所侵害的对象是一般民事秩序,刑事诈骗侵害的对象只能是财产所有权;
4.严重性程度不同。刑事欺诈行为通常要比民事欺诈行为严重很多。民事欺诈只会承担民事上的赔偿等责任。
民事欺诈的行为有以下特征:
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3.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4.目前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