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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2024-03-1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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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的具体情况是十五日内,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因劳动合同、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的具体情况是十五日内,从当事人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当事人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的种类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纠纷包括:

  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7.其它。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三、如何界定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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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有哪些具体规定情况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如果是因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一年时间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应当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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