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包括: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如下:
1.内容判断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适用规则不同。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而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合同成立的条件只涉及到当事人之间的问题,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不仅涉及到当事人,还涉及到法律的要求问题。
3.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则进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实性。
合同成立应遵循的原则是:
1.诚实守信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遵纪守法原则;
5.自觉按照合同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