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入狱后可以申请减刑的时间并没有规定,监狱服刑人员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申请减刑,而不管其服刑时间长短。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减刑和假释是可以同时适用,不过减刑应当在假释前面。一般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申请减刑的程序如下:分监区应当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的服刑表现,提出建议,报监区长办公会审批;报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方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