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被刑事拘留时家属应该应对的方式如下:
1.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亲属应当先了解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亲属可到拘留所探家人,如果是刑事拘留的,应当了解被拘留在哪里,涉及到什么犯罪等;
2.家属可以到看守所领回家人的物品,并且准备一些衣物等生活必需品送给家人;
3.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可以会见拘留的嫌疑人,并且可以为其通信。
已经刑事拘留的案子如果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刑事拘留的人不能与家人回见。找法网提醒您,因为刑拘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中,只有律师可以与其回见。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