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要退彩礼。如果有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离婚后自己生活困难,那么男方可以找女方索要彩礼,如果没有上述的情形,女方在离婚后可以不予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彩礼是给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从严格的法律角度上来说,彩礼只有在婚前给到女方时,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退还彩礼钱的协议书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2.当事人是自愿退还彩礼的意思表示;
3.退还彩礼的理由;
4.具体需要退还彩礼的数额;
5.退还彩礼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