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一般不被视作累犯。构成累犯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前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前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以及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处理:应当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与前罪数罪并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是: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法律规定的违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