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以下罪行可以判死刑: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1.适用条件不同: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等;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程序不同: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刑罚不同:死刑通常是被判处死刑后,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是不被执行死刑等情况。
找法网提醒您,死刑立即执行的具体程序是:
1.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3.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