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应当有双方当事人的信息。
2.写清楚双方是自愿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3.应当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应当有夫妻债权债务的处理。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夫妻双方子女的户籍证明。
3.双方就离婚所达成的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无效约定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笔者在实务中遇到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