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无牌照上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电动车达到机动车的标准的,扣留机动车,处200元罚款,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找法网提醒,临时牌照申请最多不超过3次,第3次临牌到期后,不再给车主登记临牌。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临时车牌过期后不得上路使用,如果车辆没有正式登记上牌,继续使用过期的临时车牌,其性质等同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找法网提醒,机动车正常上牌的流程如下:
1.得到车辆合格证。
2.保存好购车三联发票。购车后,4s店会开具三联的购车发票,发票会有红黄蓝三联,一般要交出红黄两联,黄色自己留存。
3.缴纳车辆购置税,拿到正副税本。
4.准备好各种证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多复印几张,以备用)。非本地户口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5.车管所登记并查验车辆。手续齐全后,即可去车管所登记申请号牌,首先要由专门交警查验车辆,主要检查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外观,车辆警示三角号牌等,要提前准备好。
6.选择车辆号牌号码。查验完车辆后,可以到车管所大厅选号码了,一般选号有自编选号和机选两种,可以自己选择。
7.缴费后等待拿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