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好处理违章的材料,比如驾驶证;
2.查看违章是否是自己的车辆;
3.填写交通违法当事人自愿接受处罚确认书;
4.填写好后交通部门会给一张罚单去交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交通违章申诉一般六十日内就可以收到申诉结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复议决定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交通违章申诉流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先缴纳罚款;
2.携带身份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管部门填写复议申请书,提出行政复议;
3.交管部门受理后审查。
4.等待复议结果。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