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愿迁移户口的情况的处理方式:离婚后一方户口拒不迁出的,可以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1.户口迁移证一般是迁到工作所在地或者签回原籍,如果因为没有及时落户而导致过期,那么申请人是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一般情况下,过期时间不长的话派出所也会给办理落户手续的,如果过期时间比较长,可能就需要返回户口迁移开出派出所重新改签;
2.如果户口迁移证原先是迁到工作所在地,然后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落户,现在需要签回原籍,那么申请人则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
3.拿着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及未落户证明、身份证返回到户口迁移证派发的派出所,请求他们改签到原籍。一般这个过程比较简单,本人亲自带着上述材料直接办理即可;
4.拿着重新改签的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及时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材料是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落户的户口本,总共四份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处办理即可;
5.最后,拿着申请人身份证进行有效期验证,如果快到有效期了,可以及时办理身份证更新手续。这样,申请人的户口就稳稳落地了。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5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
5.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6.户口迁徙后身份证可以不换,依然有效。更换身份证的流程时间需要大约2-3个月。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