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1.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例如约定一方离婚之后不能再婚或者生孩子;
3.协议书的内容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
2.双方当事人同意登记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
3.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及期限;
4.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6.住房问题的处理方案;
7.对离婚当事人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8.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协助的义务;
9.其他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的事情;
10.离婚当事人的签名;
11.离婚协议书签订的年月日。
1.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