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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是什么

2024-03-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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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十五天;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具体规定是什么

  如果是在仲裁之后提起诉讼的,则诉讼时效只有15天,如果直接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有哪些

  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则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诉讼中的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三、如何界定劳动争议的管辖权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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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规定,具体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劳动争议诉讼时效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如果是因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一年时间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应当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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