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误工费赔偿的申请。
2.当事人申请误工费赔偿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证明;
(2)单位出具的因未上班而未领取工资的证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在三日内提供无工作单位人员最近三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或者由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1.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误工费举证责任由受害者本人来进行举证。找法网提醒您,法律上规定,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其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如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