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如果不同意,要告知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基本的条件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4.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