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案件诉讼时效是三年时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法院起诉一般会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后一星期之内决定是否立案,法律规定七天的时限是为了保障当事人所享有的起诉权利。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起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6.进入判决和裁定阶段,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7.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