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程款优先权有什么

2023-11-06 22: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债权债务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工程款优先权是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时,能依法优先享有工程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的民事权利。工程款是优先于抵押权的,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一、工程款优先权有什么

  工程款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时,将工程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催告后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可以折价或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吗

  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权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

工程款优先权

  三、工程款优先权的行使方式是怎样的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具备法定条件而发生,但优先权的行使还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方式。

  1.催告程序。

  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至于该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催告期限为28天,属于约定期限。没有约定的,可根据工程价款的标的大小掌握合理期限。一般来说,最长为两个月(60天)。

  2.行使方式。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

  (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

  (2)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

债权债务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7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债权债务律师团,我在债权债务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