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合同签署后补充协议。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合同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主体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权利与义务公平对等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6.绿色原则。
签署合同需要的注意事项如下:
1.对方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
2.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否跟事先约定的一致;
3.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
4.是否具备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