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益特点是:
1.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标的物,是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权利。
2.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情形,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找法网提醒您,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买卖合同解除后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如果是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