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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没有宅基证的农村房屋建设

2024-02-07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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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处理没有宅基证的农村房屋建设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受理,到实地进行勘察等。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包括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等。

  一、如何处理没有宅基证的农村房屋建设

  1.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里申请,然后村里再上报逐级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里申请,村里再逐级上报,然后会复核宅基地面积及是否符合条件,审查过后,会发放《农村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

  3.没有老宅基地,要申请的,特别是要占用耕地的,村里审批上报后,规划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还得到国土部门办理《村镇建设用地许可证》,然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4.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部门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然后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所有权证,以后农村也都会办成《不动产权证》。

  二、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提供材料如下: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申请人的户口必须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办土地证的。

没有宅基证农村房屋建设

  三、宅基地证可以过户吗

  宅基地证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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