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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2024-02-0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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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第三方申请调解解决;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一、医疗事故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要如下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依法提起诉讼。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存在医疗事故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刑事责任,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需要哪些证据

  出现医疗事故,需要以下证据: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以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的

  三、医疗事故的分级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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