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的认定:
1.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人只要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行为人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财物,或存在多次敲诈勒索情节的,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较轻,或严重患病、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羁押期限届满仍未结案有必要取保的,则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侵害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客体要件不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