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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什么意思

2024-01-17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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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社保经办机构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依法进行发放。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包括了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一、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什么意思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是:

  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员工或单位的申请,依法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员工投保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如下:

  1.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待遇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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