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处理方式如下:
1.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
户口迁移需要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到迁入地提交相关材料;
2.申请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
4.携带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办理更换身份证。
找法网提醒您,户口本未婚改已婚,可由当事人本人,或户口本登记的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事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