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布环节。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发明专利的申请条件有:
1.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3.申请主体适格;
4.发明专利的其他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是不能申请专利的。
但如果以下几种在某一领域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的,可以依法授予期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的新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