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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有哪些规定

2024-01-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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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的规定是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工伤认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等材料。

  一、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有哪些规定

  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方式的规定:如果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对于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项目和标准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员工或单位的申请,依法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员工投保的,则相关费用由单位发放给员工;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待遇多久能拿到

  工伤待遇一般一个月能下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由公司发放。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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