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承包合同出现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可以通过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
3.调解不成,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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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生效时间的确定是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