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从事了网络侵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网络人身侵权同一般侵权,由侵权人依法赔偿。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网络用户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都不予配合的情形下,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赔偿损失:
1.选择起诉法院,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确定被告主体,一般以网络用户为被告,一定情形下,也可选择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
3.确定诉讼请求,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或者恢复名誉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