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申请书主要是要写清楚以下几部分内容:
1.首先申请书要写申请人的姓名等个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具体诉求;
3.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事实和理由,这个理由一定要充分,并且尽量准备好相关材料。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宅基地的,或者已取得宅基地但是面积明显少于规定标准的;
2.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实施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或者调整村庄布局等,需要异址新建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