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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用到哪些资料和手续

2023-11-09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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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用到的资料包括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等,法定监护人的公证的手续是准备材料,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等。

  一、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用到哪些资料和手续

  法定监护人的公证需要用到的资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法定监护人的公证的手续是:

  1.准备材料,双方的身份证件、监护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二、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何的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如下的: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定监护人的公证

  三、更改法定监护人的流程

  找法网提醒您,更改法定监护人的流程:

  1.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监护人的诉讼请求,并提交现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据

  2.法院受理后,应当对原监护人的监护情况进行调查,如有不利于被监护人的情况,法院应当作出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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